AI 幻覺是什麼:為什麼大模型會一本正經地編出答案
AI 的錯誤不一定寫得混亂,反而可能語氣肯定、格式完整,令閱讀者很容易放下戒心。Google Machine Learning Glossary 把「幻覺」定義為:看似合理、實際上卻不正確,並且聲稱是在陳述現實世界的輸出。換成人話,就是大模型可以「言之有物」地編出一個答案,卻沒有足夠事實支持。
這代表單純語句生硬或答非所問,不一定屬於幻覺。關鍵是輸出以可信的口吻作出事實主張,而內容實際錯誤。
幻覺是解碼層的機率問題
生成式 AI 與一般查證工具的基本分別,在於它不是先找出答案、核對現實,再把已確認的內容寫出來。《香港生成式人工智能技術及應用指引》指出,生成式人工智能透過機率建模,從訓練資料學習統計特徵,並在給定前文後逐步生成內容。
到了解碼階段,模型實際做的事,是按目前前文及訓練資料所呈現的分布,選擇「下一段最像合理答案」的內容。這裡的「像合理」是統計上的合適,不是對現實世界的查證。模型負責延續出一段合乎語境、閱讀起來順暢的文字;文字是否屬實,則不是生成過程中的必要判斷條件。
因此,當問題涉及訓練資料稀薄、資料互相矛盾,或者問題本身沒有答案時,模型仍可能組合已有的統計特徵,產生流暢而具說服力的內容。這正是幻覺常出現的位置:答案外表完整,機制卻只是「甚麼文字在目前上下文下最值得接續」。
這也解釋了為甚麼答案寫得詳細、語氣有信心,甚至前後一致,都不能證明它是真的。流暢度回答的是「像不像答案」,不是「是否等於事實」。
怎樣判斷有沒有幻覺
判斷幻覺,最後仍要把輸出與現實世界的事實對照。模型自身的語氣、篇幅和專業感覺,不是真確證據;一段話愈沒有保留愈多,也不代表它愈可靠。
對香港機構內的使用者而言,重要問題不只是「這段文字是否順眼」,而是系統有沒有提供足夠的驗證與監督。模型未經測試驗證、輸出未經人為覆核、系統限制未被清楚交代時,機構不應僅因答案表達完整,便把它當成已核實的結論。特別在錯誤內容可能影響實際用途的高風險場景,更需要依靠制度,而不是要求每位最終使用者自行分辨模型是否在「編答案」。
香港文件如何要求治理幻覺
《香港生成式人工智能技術及應用指引》提出的治理原則,包括讓應用者了解生成式 AI 的技術局限與不確定性、設立人為監督與覆核機制、保持公平與客觀,以及確保輸出內容真實可信。這些要求正好針對幻覺的機制:承認模型是機率生成系統,不把流暢輸出誤當成事實查證。
私隱專員公署發布的《人工智能模範框架》新聞稿,進一步要求機構在推展 AI 項目時:
- 進行風險評估:作為安排監督、驗證及其他治理工作的基礎。
- 訂有人為監督:由人參與監督和覆核模型輸出,而不是完全自動接受結果。
- 進行測試驗證:確保系統的可靠性、穩健性與公平性。
- 維持透明度與可解釋性:讓機構及相關人員理解系統限制與不確定性。
- 在系統運作期間持續監察:不是完成一次評估便停止觀察,而是繼續監察實際運作。
- 備有事故應變計劃並與持份者溝通:當系統出現問題時,機構已有處理及交代安排。
私隱專員公署的《人工智能:模範框架》正文再把這些要求寫入框架各章,作為機構問責的依據。對採用生成式 AI 的香港機構,實際工作應是把風險評估、測試驗證、人為監督、持續監察與透明度連成一條完整流程,而不是把「模型通常不會出錯」當成預設。